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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办

  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都应到安监部门申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服务内容

1、提交对应资料,协调安监部门进行审核;

2、领取《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服务时间7-30个工作日

费用说明

2000元起










需准备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文件(附件2);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四)经营、储存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附经营场所四邻图;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带储存设备经营企业需要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和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划要求证明材料;储存设备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可提交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商店需要提交具备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条件评价意见;

(八)有异地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供储存设施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附件4,复制件);

(九)带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企业,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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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申请所需要的条件

 1.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2.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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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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